除本标准的要求外 ,透明件( 如观察窗和灯具的透明罩)应承受 G B 3836. 1 中的有关试验 。
1 材料
透明件可采用玻璃或其他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且能有效承受设备额定条件下的最高温度的材料制
成。
2 透明件的安装
2. 1 用来固定透明件的密封材料、胶粘材料或衬垫应满足第 5. 4 和 5. 5 条的规定 。
2.2 透明件应按下述方法之一进行安装:
a) 透明件可以直接密封在外壳内,与它形成一个整体 ;
b ) 透明件可以用或不用衬垫直接紧固在外壳内;
c) 透明件可以密封或胶粘在一个框架上,框架紧固在外壳内,这样使观察窗可作为一个整体部分进行更换,而不需要在现场进行密封处理。
3 应采取预防措施使安装的透明件不会产生不适当的内部机械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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