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放置和区域划分
在气瓶筒体上部划分5个明显区域,以便进行摆锤冲击和化学暴露,如图5所示。每个区域的直径应为100 mm。5个区域可不在一条直线上,但不应重叠。
摆锤冲击预处理
在5个区域各自的中心附近用摆锤进行冲击预处理。摆锤应为钢制,且侧面为等边三角形、底部为方形的锥体,顶点和棱的圆角半径为3 mm。摆锤冲击中心与锥体重心的连线应在气瓶撞击点法线上,摆锤的冲击能量应大于或者等于30 J。在摆锤冲击过程中,应保持气瓶固定且始终无内压。
暴露用环境液体
在5个经预处理的区域上面,分别放置厚1.0 mm、直径为100 mm的玻璃棉衬垫。分别向衬垫内加入
足够的化学溶液,确保试验过程中化学溶液均匀地由衬垫渗透到气瓶表面,化学暴露区域应朝上。5种
化学溶液为:
a) 体积浓度为19%的硫酸水溶液(电池酸);
b) 质量浓度为25%的氢氧化钠水溶液;
c) 体积浓度为5%的甲醇汽油溶液(加油站用);
d) 质量浓度为28%的硝酸氨水溶液;
e) 体积浓度为50%的甲醇水溶液(挡风玻璃清洗液)。
按GB/T 9252的规定对气瓶进行压力循环试验,循环压力下限应为(2±1)MPa,循环压力上限应不低于1.25P,升压速率应不超过2.75 MPa/s,压力循环次数为3 000次。 保压
将气瓶加压至1.25P,在此压力下保压至少24 h,以确保化学溶液腐蚀时间(压力循环时间和保压时间之和)达到48 h。
水压爆破试验
按规定进行水压爆破试验。
合格指标
气瓶在环境试验过程中,瓶体不得发生泄漏;经环境试验后,其爆破压力不得低于1.8倍公称工作压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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