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车载诊断系统检查程序。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检查程序,在排放检验前应该连接OBD诊断仪,对受检车辆OBD系统进行检査,然后进行排放检验,在排放检验过程中,OBD检验仪持续读取车辆OBD故障信息和相关数据流,直到排放检验结束,OBD信息传送结束后,方可断开OBD诊断仪。
OBD检验流程
1确认车型
在对车辆进行OBD检査前,首先应确认该车型是否为配置有OBD系统的车型。车型确认之后,如发现OBD故障指示器(ML灯)被点亮,则要求车主维修后再进行排放检验。如果MIL灯未被点亮,则应将OBD诊断仪连接到受检车辆上检验是否OBD系统故障。
2检査故障指示器(目测法)
目测检査仪表板上的故障指示器的状态,初步判断车辆OBD系统的故障指示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2.1将受检车辆点火开关置于“ON"后(车辆仪表指示灯被点亮),对仪表板上的指示灯进行自检,同时OBD故障指示器(MIL灯)应被激活,暂时点亮:若故障指示器没有被激活,说明ML灯本身存在故障,可以判定OBD检査结果不合格。
2.2起动发动机,ML灯同时熄灭,表明车辆故障指示器工作状态正常,车辆可能不存在确认的排放相关故障:若故障指示器继续被点亮,表明车辆存在排放相关故障,受检车辆需要进行维修,消除故障后重新进行排放检验
3读取OBD数据
检验人员在完成第2.2条对故障指示器的检査后,启动OBD诊断仪,使用OBD诊断仪的快速检查功能,检査是否存在排放相关故障代码。整个过程无需进一步进行人工操作,OBD诊断仪将自动读出检测结果,并将检结果传输到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上,根据输出的检查结果,判断车辆是否存在排放相关故障。
3.1将OBD诊断仪与车辆诊断接口正确连接后,如果连续两次尝试通讯失败,检测人员应确认该OBD诊断仪与其他车辆的OBD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进行通讯,如与其他车辆能够正常通讯,则应进一步查询该车辆的OBD检査记录,以及与该车同型号车辆的OBD检査记录,如有该车辆OBD通讯合格记录或同型号车辆OBD通讯合格记录,则判定该车OBD检查不合格。如未发现通讯合格记录,受检车辆的OBD检査结東,判定OBD检査通过,在通讯检査结果记录不合格。若同型号车型OBD通讯检査记录(至少5台)均不合格,应作为问题车型按规定上报。
3.2进一步查看位表板上故障指示器显示的状态与从OBD诊断位获取的状态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二者的状态一致,并且故障指示器被熄灭,则该项检査合格:若二者状态一致,但是故障指示器被点亮,则该车辆存在与排放相关的故障,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需要进行维修后复检:若二者状态不一致,判定车辆OBD不合格,需要维修后进行复检,同时作为问题车型上报
3.3对己通过3.2条检查的车辆,应对其诊断就绪状态( Readiness)进行检查,就绪状态未完成项应不超过2项。如果发现受检车辆的就绪状态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暂停排放检验,要求将该车辆充分行驶后再进行检测。
压力单位的换算关系MPa,kPa,bar,psi
水压与气压的压缩率关系
水压试验与气压试验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