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静态蒸发率测试按GB/T 18443.5-2010规定进行。
气瓶的静态蒸发率要求:定期检验气瓶静态蒸发率<2倍额定(出厂)静态蒸发率指标。
气瓶的静态蒸发率试验介质宜采用液氮,当条件受限时,可采用实际储存的介质为试验介质,并保持瓶内至少有1/2的充装介质。试验介质为液氧的被检件不应与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被检件在邻近区域内同时进行试验。
当气瓶(如车载用LNG低温气瓶)不宜进行拆装时,可观察气瓶自身蒸发量和升压情况,24小时内自升压不得超过0.3MPa。气瓶所在区域通风良好且远离易燃品、电火花、电源,工作人员应戴护目镜、脸罩、绝热手套、防护服。
静态蒸发率测试或自生压不合格的气瓶,应在维修后进行内部检查、耐压试验,测试真空度或静态蒸发率、漏气速率、漏放气速率等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一般由具有制造单位进行。维修合格后制造单位出具检验报告、当地检验机构出具监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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