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步骤
1 关闭试验箱前门,打开气体供给阀,点着点火器,调节火焰高度, 使其稳定达到(40土2)mm。在开始第- .次试验前,火焰应在此状态下稳定地燃烧至少1 min,然后熄灭火焰。
2将试样从密封容器或干燥器内取出,装人试样夹中,试样应尽可能地保持平整,试样的底边应与试样夹的底边相齐,试样夹的边缘使用足够数量的夹子夹紧,然后将安装好的试样夹上端承挂在支架上,侧面被试样夹固定装置固定,使试样夹垂直挂于试验箱中心。
3关闭箱门,点着 点火器,待火焰稳定后,移动火焰使试样底边正好处于火焰中点位置上方,点燃试样。此时距试样从密封容器或干燥器中取出的时间必须在1min以内。
4火焰施加到试样上的时间即点火时间根据选用的调湿条件(见7.3)确定,条件A为12s,条件B为3 s。
5 到点火时间后,将点火器移开并熄灭火焰,同时打开计时器,记录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精确至0.1 s。如果试样有烧通现象,进行记录。
6当试验熔融性纤维制成的织物时,如果被测试样在燃烧过程中有熔滴产生,则应在试验箱的箱底平铺上10mm厚的脱脂棉。观察熔融脱落物是否引起脱脂棉的燃烧或阴燃,并记录。
7打开风扇,将试验中产生的烟气排出。
8打开试验箱,取出试样,沿着试样长度方向上损毁面积内最高点折一条直线,然后在试样的下端一侧,距其底边及侧边各约6 mm处,挂上选用的重锤,再用手缓缓提起试样下端的另一侧,让重锤悬空,再放下,测量并记录试样撕裂的长度,即为损毁长度,精确至1 mm.对燃烧时熔融又连接到一起的试样,测量损毁长度时应以熔融的最高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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