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环境适应性试验
除非相关详细规范另有规定,环境适应性试验的试样长度应按照各检验方法的规定。光透射性能变化的监测应按照4.5.3.3进行。对光纤数不大于12的光缆,试验时应监测全部光纤;对光纤数大于12的光缆,试验时监测的光纤数应为12.对大纤数光缆,应至少检测每个光纤带、光缆束或扎束中的一根光纤。
温度循环试验:
温度循环试验应按照GJB 915A-1997方法113进行。
试验要求:试验后,护套应无软化、表面损伤或识别标志损坏;光缆外径变化应不大于±10%:试验期间在上下限工作温度下以及试验后,每根光纤的光透射性能应不大于下表的值。
光纤类型 |
光透射性能变化允许值 |
机械试验 dB |
环境试验 dB/Km |
多模 |
0.5 |
0.5 |
单模 |
0.2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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