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缘件在管输介质中应有足够的化学稳定性和耐蚀性,且不应在制造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可目视的性能变化。
用于加工绝缘环、绝缘垫片的绝缘板材料除应符合GBT1303.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表1的规定。
绝缘环和绝缘密封件的最小厚度应根据绝缘接头、绝缘法兰的工作条件和绝缘密封件材料的强度来确定。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DN100的绝缘接头、绝缘法兰,所用绝缘环和绝缘密封件厚度不应小于12mm;公称直径小于DN100的绝缘接头、绝缘法兰,所用绝缘环和绝缘密封件厚度不应小于
6mm。
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6.3MPa时,宜选用环氧层压玻璃布板制作绝缘环;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OMPa而又有气密性试验要求,需对绝缘环做增加其内部密实度的处理时,绝缘环的内部密实度处理应沿接触管输介质的已加工表面进行。
绝缘密封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a)绝缘密封件在管输介质中应有足够的化学稳定性和耐蚀性,且不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可目视的变化。
b)绝缘密封件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良好的回弹性,能满足绝缘法兰在工作条件下的密封要求。
c)绝缘密封件的电绝缘性能应能满足绝缘法兰的电绝缘要求,且不低于材料出厂的电绝缘性能指标。
d)绝缘密封件在绝缘工作表面间的电阻值不应小于500MQ,宜采用符合GBT2229要求的非石棉纤维类橡胶板和HG2949要求的电绝缘氯丁橡胶板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