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炒菜锅火试验是按生产单位设计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两个最大和最小尺寸炒菜锅分别进行;加热源为
电炉、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为自燃点不低于349℃的食用油。
进行最大尺寸炒菜锅火灭火试验时,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86 mm,且距锅 底不小于25 ram(油面高度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 13 mm距锅沿侧壁不少于76 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用加热源加热至食用油 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 rain后,关闭加热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 灭火。
进行最小尺寸炒菜锅火灭火试验时,应将最大尺寸的炒菜锅放置在最小尺寸炒菜锅的边缘。 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及灭火时间。
性能要求:
按照上述的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装置喷放结束后火焰应被完全扑灭。火焰熄灭20 min内不应出现复燃,且锅内油脂温度应低于油脂自燃点3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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