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车辆准备
在试验正式开始之前, 试验车辆放置在带有负荷和惯量模拟的底盘测功机上, 并按照一定的速度运行, 使燃料电池发动机的工作温度达到制造商规定的热机状态温度, 然后停车关闭燃料电池发动机。
试验过程
试验过程满足以下要求:
a )
M 1 类 和 N 1 类 及 总 质 量 不 超 过 3.5 t 的 M 2 类 燃 料 电 池 电 动 汽 车: 试 验 车 辆 载 荷 按 照GB18352.5 — 2013 的相关规定加 载。 按照制 造商规定的 程序启 动 车辆, 遵照 GB 18352.5 —2013 附件 CA 规定的循环工况(包括市区运转循环和市郊运转循环) 进行试验, 试验过程中车辆速度偏差应该符合 GB18352.5 — 2013 的规定; 总质量超过 3.5t 的 M 2 类、 M 3 类、 N 2 类、 N 3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试验车辆载荷按照 GB / T19754 — 2015 的相关规定加载。 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程序起动车辆, 遵照 GB / T19754 — 2015 附录 B 规定的中 国 典型城市公交循环工况进行试验, 试验过程中车辆速度偏差应该符合 GB / T19754 — 2015 的规定。
b )从整车启 动开始采样, 循环结束, 立刻关闭燃料电池发动机, 燃料电池发动机完全停机后采样结束。
试验数据测量和结果
试验数据测量和结果处理满足以下要求:
a )记录燃料电池堆的电流( I )、电压( U )、氢气流量(进气流量 mH 2 ) 等时间历程曲 线, 氢气质量流量计的准确度满足表 1 的要求。
b )按照GB T 37154-2018 附录 A 计算氢气的排放量。
c )试验应重复三次, 试验最终结果应取三次的平均值, 采样频率不低于 5 Hz 。
d )每次试验前, 车辆的动力电池 SOC 状态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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