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样长度不小于 15m , 一端与水压源相接, 另一端固定在专用夹具上。 灌水并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 升压至 0 . 1MPa , 待试
样延伸稳定后, 测定此时试样的长度、 两端及中间共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 然后均匀地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 待试样延伸
稳定后, 再测定此时试样长度、 相应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并观察其扭转方向。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 试验台: 其有效长度应不小于试样长度并应采取减小试验台与水带摩擦的措施。 专用夹具应能纵向移动并绕试样轴向旋转。 试验
台应装有排气阀;
b ) 水压源: 采用双缸或双缸以上的电动往复泵, 其工作压力应不低于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
c ) 稳压装置应符合规定(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 耐压试验台: 应能可靠地夹紧试样, 一端应能纵向移动, 试验过程中不应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 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b ) 水压源: 应采用三缸的电动往复泵, 其工作压力应不低于试样的爆破压力;
c ) 稳压装置: 当水压不高于 3 . 0MPa 时, 经过稳压后, 压力波动值应不大于 ±0 . 05MPa ; 当水压高于 3 . 0MPa 时, 经过稳压后, 压
力波动值应不大于 ±0 . 10MPa ;
d ) 压力显示装置: 测量下限为 0 , 测量上限为爆破压力的 1 . 5 倍到 2 . 0 倍, 并能记录爆破压力值, 精度应不低于 ±0 . 01 MPa 。);
d ) 压力显示装置: 测量下限为 0 , 测量上限为试样设计工作压力的 1 . 5 倍到 2 . 0 倍, 精度应不低于 ±0 . 03MPa ;
c ) 钢卷尺应符合 QB/T 244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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