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规定尺寸的试样以恒定伸长速率被拉伸直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如果需要也可记
录断脱强力及断脱伸长率。
取样
根据织物的产品标准规定或根据有关各方协议取样。
在没有上述要求的情况下推荐采用附录 A 的取样规定。
仪器和器具
等速伸长(CRE)试验仪:等速伸长试验仪应具有下列特点,拉伸试验仪应具有指示或记录加
于试样上使其拉伸直至断脱的力以及相应的试样伸长率的装置。在仪器满量程的 点,指示或
记录断裂力的误差应不超过 i1%。指示或记录铗钳间距的误差应不超过±lmm。
如果使用数据采集电路和软件获得力和伸长数值,数据采集的频率不小于 8 次/s。
恒定伸长速率为 20mmmin 和 100mmmin精度为±10%。
隔距长度为 mm 和 200mm精度为±lmm。
仪器两铗钳的中心点应处于拉力轴线上,铗钳的钳口线应与拉力线垂直,夹持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铗钳应能握持试样而不使试样打滑,铗钳面应平整,不剪切试样或破坏试样。但如果使用平整铗钳不能防止试样的滑移时,应使用其他形式的夹持器。夹持面上可使用适当的衬垫材料。铗钳宽度不小于
6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