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观
1.1 铸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气孔、缩孔、砂眼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1.2 焊缝应平整均匀,不应有未焊透、烧穿、疤瘤及其他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1.3 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或将材料进行防腐蚀处理,使其表面不受泡沫及水、大气等因素的侵蚀 。船用设备全部零件应有耐海水腐蚀的性能。
1.4 设备的外表面宜涂大红或银灰色醇磁漆,涂层表面光洁均匀,无气泡、明显流痕、龟裂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2 零部件通用性能
2. 1 铸件材料的机械性能及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 1173,GB/T 1176,GB/T 1348,GB/T 9439中有关规定 。
2.2 加工完毕的零部件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包括涂防锈漆或防锈油。
2.3 设备装配前各零件应清洗干净 ,装配应牢固可靠,在转动部位涂以润滑脂。
2.4 耐压零件(压力容器除外)按 7.2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后,零件不应有渗漏、裂纹及永久变形等缺陷 。
2.5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 GB 3836. 1和 GB 3836. 2中的有关规定,或选用具有“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
2.6 电器元件耐电压和绝缘性能应符合 GB/T 14048. 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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