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型式试验样瓶抽样与管理要求
样瓶抽样规则
1抽样基数与样瓶数量
首次型式试验
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款情况,需要进行的首次型式试验,其抽样基数与样瓶数量见表C-1。如果产品标准中对型式试验抽样数量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符合本规则第四条情况,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其抽样基数和样瓶数量应当不少于表C-1的规定,如果产品标准中对型式试验抽样数量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型式试验机构同意,其抽样基数也可以不少于试验用样瓶数量的3倍。
2抽样方式
试验机构应当在申请单位制造现场试制样瓶中抽取,并且采取铅封、记号笔或者封条等有效方式进行封样,填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抽样单》(以下简称《抽样单》,见附录c),《抽样单》应当经过抽样人员与申请单位代表双方确认后签字
压力单位的换算关系MPa,kPa,bar,psi
水压与气压的压缩率关系
水压试验与气压试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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