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的一般要求
试样
试样应为长度不小于63. 5 mm ( 2- 1 / 2 in ) 的试验环或切头。
对于用倍尺长板卷制成的管子, 在一根管的一端上进行的试验应代表下根管相邻端上的试验。 若管子要加厚, 则试样应在管子加厚前截取。
试样可在热处理之前切取, 但需经受与所代表管子相同的热处理。 若采用 批试验, 应采取措施识别 试样与取样管子的关系。 每批中 的每一炉都应进行一次压扁试验。
对于经全管体、 全长正火的电焊管, 包括按要求经热张力乳制加工的管子, 由制造商选择, 其 压扁试样应在该热处理之前或之后截取。
第 1 和 2 组试验方法
试样应在平行板间压扁。 在每对压扁试样中 , 一个试样应使焊缝位于90° 位置, 另一个试样应使焊 缝位于0° 位置进行压扁。 试样应压扁至相对管壁相接触为止。 在平行板间距离小于表 C . 22或表 E 22 规定值之前, 试样任何部位不应产生裂纹或断裂; 在整个压扁过程中 , 不应出现不良的结构特征、 焊缝未 熔合、 分层、 金属过烧或挤出金属等现象。
P110 钢级管子和 Q125 钢级套管试验方法
当订单规定 EW 管子和 A . 6 SR 1 1 时, A . 6 SR 1 1 中 的要求应适用 ( 见6. 1 ) 。
试验无效
无论试验前或试验后发现显示有与试验目 的无关的制备缺陷或材料缺欠的任何试样, 可将其报废, 并用 取自同一件产品的另一试样代替。
复验
如果代表一根管子的任一试样不符合规定要求, 则制造商可选择从该同一根管的同一端取样进行 附加试验, 直至满足要求, 但成品管长度不得小于初次切头后长度的 80%。 若取自 代表一批次的一根 管的任一试样不符合规定要求, 则制造商可选择从该批管中 另取两根管子切取试样重新复验。 若这些 试样均符合规定要求, 则除最初选作试验的那根管外, 该批所有管子合格。 若任一个复验用 试样不符合 规定要求, 则制造商可选择将该批剩余管子逐根取样试验。 复验用 试样取法应与 1 0. 5. 3规定相同 。 由 制造商选择, 任一批管子都可重新热处理, 并作为新的批次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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